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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发布警示 12批次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消费者请立即自查

省食药监局发布警示 12批次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消费者请立即自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最新一期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在近期组织的专项监督抽检中,共有12批次保健食品被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产品技术要求,涉及多个品牌与品类。这一结果再次为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消费者的理性选购敲响了警钟。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本次抽检覆盖了省内部分生产企业和流通环节。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微生物指标超标:部分产品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等超过标准限值,存在潜在的卫生安全隐患。
  2. 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个别宣称具有特定功能的保健食品,被检出非法添加了西布曲明、酚酞等法律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药物成分,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3. 功效/标志性成分含量不达标:部分产品其标签或说明书声称的主要功效成分含量,实测值未达到其自身标示值或国家标准的最低要求,涉嫌虚假宣传,影响产品宣称的效果。
  4. 重金属或污染物超标:极少数产品存在铅等重金属含量超出安全限值的情况。

省食药监局已依法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召回、封存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警示
此次抽检结果暴露出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作为健康产品的提供者,生产企业必须坚守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相关法规,建立并执行覆盖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储存运输的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
  • 杜绝非法添加:任何以牺牲消费者健康为代价、通过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来夸大或虚构产品功效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确保标识真实准确: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不得含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内容,功效成分含量必须与标示值一致。
  • 加强自查自纠:生产企业应以此为戒,立即开展内部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尤其是对原料控制、生产工艺、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核查,防患于未然。

三、给消费者的安全提示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购和食用时需保持理性与警惕:

  1. 查询官方信息:购买前,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食药监局官方网站查询产品是否拥有合法的“蓝帽子”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可关注相关抽检公告,避开不合格产品名单。
  2. 检查产品包装:仔细查看包装上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等信息。对宣称“速效”、“根治”、“绝对安全”等夸大其词的产品保持高度警惕。
  3.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优先选择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药店或官方授权的线上平台购买,并索要并保留购物凭证,避免在无证照的流动摊贩或来源不明的网络店铺购买。
  4. 理性看待功效: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应根据自身需要,在医生或专业人士指导下选择适合的产品,切勿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5. 立即自查家中存货:请消费者根据省食药监局公布的具体不合格产品名单(可访问该局官网查询详细批次信息),立即核对家中已购买的保健食品。若发现持有通报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可联系商家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食品安全无小事,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病弱等特殊群体的健康权益。省食药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大保健食品领域的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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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0:27:28